【政策新规】山东严禁过度包装 超市禁止免费塑料袋
7月22日,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濟南閉會,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山東省循環經濟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。條例明確規定,禁止違反國家強制性標准,對産品進行過度包裝。
記者了解到,《條例》共6章54條,以堅持量化優先,遵循市場引導、政府推動、單位實施、公衆參與的原則,從減量化、再利用和資源化、保障措施等幾個方面作了規定。《條例》將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,《條例》的頒布實施,標志著山東循環經濟工作進一步走向法制化、規範化和科學化。
據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石曉介紹,循環經濟涉及面廣,涵蓋了生産與消費、城市與農村、經濟社會與環境等方方面面。《條例》對與公衆生活息息相關的循環經濟行爲作了規範,包括産品過度包裝、公共交通、生活垃圾的分類處理等。
“産品過度包裝不僅浪費了大量的寶貴資源,而且嚴重汙染了環境。爲了限制産品過度包裝,降低消費成本,減少包裝廢棄物的産生,《條例》規定了禁止違反國家強制性標准隊産品進行過度包裝,並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。”石曉說。
此外,《条例》还注重对塑料袋、一次性用品的治理。例如,为从源头上队塑料袋进行治理,《条例》明确禁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塑料袋,并要求超市、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,倡导使用绿色环保購物袋。此外,对餐饮、娱乐、宾馆等服务性企业,规定其应当鼓励和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。
原文出處:塑料機械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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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 2016-07-27 | 打印本頁